孙中山《日中盟约》与袁世凯21条是一回事么
2018-09-11 07:17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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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中山《日中盟约》

与袁世凯21条是一回事么

 1915年1月18日,就在袁世凯忙着修宪、绸缪称帝的当口,时任日本首相大隈重信抛来一个“见面礼”。共计五号二十一条,这就是骇人听闻的“二十一条”。

袁世凯的21条与孙中山的《日中盟约》是一回事么

“二十一条”的主要内容如下:

第一号共四条,要求中国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;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给他国;准许日本修建自烟台(或龙口)连接胶济路的铁路;山东各主要城市开放为商埠。实际上要把山东变成日本的势力范围,为瓜分中国做准备。

第二号共七条,要求中国承认日本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的特殊权利,日本人有居住往来(实际上是无限制移民)、经营路矿等项特权,且不许其他列强介入;旅顺、大连的租借期限及南满、安奉两铁路期限,均延长至99年。日本阴谋将东北和内蒙变成自己的殖民地,可谓是存心积虑。

第三号共两条,要求把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,中国不得自行处理,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之人开采。

第四号一条,要求所有中国沿海港湾、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。换句话说,中国成为日本的被保护国。

第五号是最狠的,共有七条,包括:要求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、军事、财政等顾问;中日合办警政和兵工厂,中国向日本采购一半以上的军械;武昌至南昌、南昌至杭州、南昌至潮州之间各铁路的建筑权让与日本;日本在福建省有开矿、建筑海港、船厂及筑路的优先权;日本人在中国有传教之权,日本人经营的医院、寺庙及学校,在内地有土地所有权;等等。这几乎是要把中国变成日本的附属国,与当时朝鲜的地位相同了。

为什么大隈重信要在这个时候亮出这个条约呢?

因为袁世凯有求于他。

如果袁世凯不签二十一条,无非面临两个后果:

一是日本政府扶持孙中山取代他。

二是中日提前二十年爆发全面战争。

这两大后果,袁世凯肯定都非常惧怕。那么,他之惧为国家民族之虑么,不,他是为自己的位子!据王芸生《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》记载:1915年,中日两国谈判“二十一条”期间,日本首相大隈重信对威胁之外,亦不断利诱,表示:“改共和为帝制,是中国的内政问题,袁大总统可以放心进行。”不能否认,这对袁世凯颇具诱惑力。以为签下21条,就可以换取日本政府对他称帝的支持。

卖国是小,称帝事大。

5月8日,即日本最后通牒日的前一天,袁世凯召集政府各机关首长开会,与会者包括副总统黎元洪、国务卿徐世昌、参谋总长及各部总长、各院院长等。在会上,袁世凯悲愤陈词,称在“国力未充、难以兵戎相见”的时候,目前只能暂时取辱,不然将重蹈甲午之覆辙。权衡利害,不得已接受日本通牒之要求,何等痛心。何等耻辱!经此大难后,大家务必以此次接受日本要求为奇耻大辱,本着卧薪尝胆的精神,做奋发有为之事业。不然,十年之后,非但不能与日本一较高下,亡国之危险将更甚今日。

1915年5月9日,中日双方代表正式签订《中日民四条约》即“二十一条”。据当事人曹汝霖后来的回忆说:心感凄凉,有一种亲递降表的感觉。

有人为袁世凯背书,称“袁世凯一生痛恨日本”,“袁世凯采取各种办法拖延并向外界透漏日本要求。”“以袁世凯为首的中国政府绞尽了脑汁,动用了各种手段,用尽了智慧,共历时 3 个月,25 次,迫使日本两次提出修正案”,果真如此吗?袁世凯不喜欢日本人,这大概没有什么疑问。但他的策略不过是继承了李鸿章的以夷制夷的老生常谈,利用列强们矛盾作为牵制,并没有从内政图强上找到出路。

袁世凯最终接受了二十一条, 而且在交涉结束后不久就即行帝制。签订二十一条不到100天,他就称帝了。如此一个皇帝迷,可能带领中国走向比肩甚至超越日本的道路么?

且看《民四条约》签订时中国的各方反应——

首先反戈的就有袁世凯的手下。冯国璋、张勋等怒责中央说:“此次日人非理要求,原本无交涉之价值,更无承认之必要,乃政府惕于日本哀的美敦书(即最后通牒)之下,遂至不求民意,不察利害,竟将全案承认,是何异举我数千年堂堂中国捧送于人。天下最可痛可哀之事,孰有过于此者?”

政界也有人做出激烈的表示:“战衅一开,应永远不与之构和。如日本本杀尽我四万万同胞,妇孺不能留,则中华大陆自一任日人之蟠踞,但存一卒一兵,亦与之周旋……果使经年持久,以区区三岛之日本,未必能得最后之胜利。”

报界也冲破袁世凯禁令,纷纷发出激昂的声音:“与其逐条承认而亡,毋宁与之一战而亡。”

而民间声音和行动更是令动容。5 月 9 日至 25 日湖南全省就发现 9 纸血书,2 人捐躯。此后数年,彻底废除《民四条约》始终是中国人的最大诉求。

即便是日本国内,对二十一条恶评者也不在少数。评论家德富猪一郎猛烈批判道:“这样对待中国和中国人就象对待自己的臣属和妻妾,当然会招致他们的不快。

而且,在蔡锷云南造反袁世凯被迫撤销帝制后,日本政府也换了副腔调。1916年初,日本外相石井菊次郎以政府名义宣称:“原来贵政府欲改帝制,本系保证无乱。今云南有乱,竟于此时断行帝制,无视友邦劝告,则中国政府责任甚大,日本政府当然不能承认。”公开表示,虽然签了21条,日本对袁世凯之困也爱莫能助。袁世凯机关算尽,最后却赔了夫人又折兵。

以上种种,天怒人怨。谁能说袁世凯签的条约不卖国?

对于21条,袁世凯和他的北洋兄弟们都难以自圆其说,甚至公认耻辱。但是后来个别学者却还想为袁翻案,称其无奈之举。无奈固然无奈,但因为无奈就可以理解、不以为耻了吗?

一些人为给袁开脱,拿出来孙中山也与日签密约说事。这个当然不是空穴来风,但二者性质有根本区别。

提及二十一条的性质,中国旅美学者吴天威《纪念五九国耻纪念日77周年》一文指出,在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历史上,没有比一九一五年所提出的“二十一条”为我同胞最引以为耻、痛恨万分和牢记不忘的了。“二十一条”足以使中国为日本之附庸。为朝鲜的第二(日本于一九一年宣布合并朝鲜)。

对于有人称袁世凯这是卧薪尝胆,吴天威披露二十一条的第六组之“附记”加以驳斥。附记显示:“本件交涉之际,日本可向中国方面允诺如下事项:

一、保障袁大总统地位及一身一家之安全;

二、严厉取缔革命党及中国留学生,并充分注意本国之不慎商民浪人等;

三、在适当时期,审议交还胶州湾问题;

四、考虑袁总统及有关高官奏请授勋及赠与之事。”

显然的,这四条是作为交换条件,诱使袁世凯全部接受“二十一条”要求,这四条那条是为了国家民族大义?分明全是为了保障袁世凯的一己之力。

而所谓新发现的孙中山《日中盟约》真相是这样的。“二次革命”失败流亡日本不久,孙中山即作书给日本政府首相大隈重信,提出优惠条件以争取“日援”,来推翻袁世凯政权。信中附有一“盟约”草案请日政府考虑,此一草约共十一条:

一、中日两国任何一方,有关亚洲问题,在与第三国达成重要协议之前,应共同协商。

二、为便利军事合作,中国之海陆军将采用日本式的武器、军火及设备。

三、为了同一理由,当中国之海陆军聘请外国顾问时,优先聘请日本军官。

四、为实现政治联合,当中国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雇用外国专家时,优先雇用日本人。

五、为促进中日两国的经济合作,在中日两国所有之主要城市,设立中日银行及支行。

六、为了同一理由,如中国需要外来援助和开采矿山、兴建铁路,及发展沿海贸易所需之资金,当首先与日本磋商,只能当日本不能提供时,始可邀请其他外援。

七、日本提供必需的援助,以推倒中国的腐败政府。

……

有人据此认为,孙先生在“盟约”“所提出的条件比袁世凯为取得日本的支持而愿于接受的,还为优厚”。所以孙中山比袁世凯更为卖国。 我以为,这是在两个盟约的中心思想上出了问题。

比较两个盟约,我们不难发现“二十六条”是具体的,不折不扣地征服中国的步骤;如果接受,则中国便沦为日本的殖民地。相反的,孙先生提出的“盟约”旨在争取真正中日合作,借日本之援助,以推翻一意称帝的袁世凯,建立廉洁革新的共和政府,以摆脱帝国主义的压迫,岂能与袁之多多少少为私欲而不得不接受“二十一条”要求同日而语?

正如吴天威指出的那样,孙中山是革命家,在策略上的运用,有时难免屈服于现实,孙始终深信中国之革命运动及未来中国之经济发展,均有赖于外援以抵于成。平心而论,孙之“盟约”只提出原则性之合作,而二十一条全部具体细则,休论第六组之“附记”四款为袁接受“二十一条”之酬劳。袁不欲卖国而做辱国求荣之实,孙既未辱国更无利己求荣之心,故“盟约”草案只能视为孙之革命事业中一不幸插曲而已。

深以为然。孙中山,政治家,伟人也。而袁世凯,官痞,奸雄也。一是为一己私利卖国,二是为救国求外援之力。孙中山是伟人不是完人圣人,为了实现政治信念,有时也会施些委屈求全之权宜之计。而袁世凯治下的中国,民主大旗倒了,只剩下爱国民族主义陈词滥调。而袁世凯二十一条的签订,则是撕掉了北洋“爱国”的最后底裤。

毋庸置疑,凡是不与进步文明同步的爱国,和张弘范爱大元、曾国藩爱大清一样,注定是满目疮痍的结果。

历史有公理,翻案须谨慎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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